详解CSS的优先权


发现很多朋友对 CSS 的优先权不甚了解,规则很简单。需要说明的一点,如果你的样式管理需要深层判断 CSS 的优先权,更应反思自己的 CSS 代码,是否合理?是否优化?

CSS2.1 中规定了关于 CSS 规则 Specificity(特异性)的计算方式,用一个四位的数字串(注:CSS2 中是用三位)来表示,最后以 Specificity 的高低判断 CSS 的优先权。

Specificity 具体的计算规则:

元素的 style 样式属性,加 1,0,0,0。
每个 ID 选择符(#id),加 0,1,0,0。
每个 class 选择符(.class)、每个属性选择符(例 [attr=”"] )、每个伪类(例 :hover),加 0,0,1,0。
每个元素或伪元素(例 :firstchild)等,加 0,0,0,1。
其他选择符(例 全局选择符 *,子选择符 >),加 0,0,0,0。
最后逐位相加数字串,得到最终的 Specificity 值,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逐位比较。

除了 Specificity 还有一些其他规则:

!important 声明的规则高于一切,如果 !important 声明冲突,则比较优先权。
如果优先权一样,则按源码中“后来者居上”的原则。
由继承而得到的样式属性不参与 specificity 的计算,低于一切其他规则(例 全局选择符 * )。
范例分析:

h1 {color: red;}
/* 只有一个普通元素加成,结果是 0,0,0,1 */
body h1 {color: green;}
/* 两个普通元素加成,结果是 0,0,0,2 */
/*0,0,0,1 小于 0,0,0,2 ,后者胜出*/

h2.grape {color: purple;}
/* 一个普通元素、一个class选择符加成,结果是 0,0,1,1*/
h2 {color: silver;}
/*一个普通元素,结果是 0,0,0,1 */
/*0,0,1,1 大于 0,0,0,1 ,前者胜出*/

html > body table tr[id=”totals”] td ul > li {color: maroon;}
/* 7个普通元素、一个属性选择符、两个其他选择符(子选择符 >),结果是0,0,1,7 */
li#answer {color: navy;}
/* 一个ID选择符,一个普通选择符,结果是0,1,0,1 */
/*0,0,1,7 小于 0,1,0,1,后者胜出*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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